广州一健身房跑路,有会员买了年卡一次都没消费,闭店前还搞活动

2024-09-13 07:00:01 投稿人 : admin 围观 :14 次
广州一健身房跑路,有会员买了年卡一次都没消费,闭店前还搞活动

广州天河区有不少街坊报料,说他们平时锻炼的一家健身房,近日突然闭店,会员都不知何去何从。

会员彭小姐说,当时她买了5000多元的三年卡,同时她母亲也买了4500元的三年卡,卡都还没开始用。

和彭小姐一样,不少街坊都在广州天河区高志大厦七楼的X-MAX健身工厂办了年卡,费用从几千到上万元不等,会员说,这家健身房开了有7年时间,没想到近日公司突然通知停业整顿。

会员告示记者,有私教课程的会员已经有其他健身房对接,但是对于健身和游泳年卡的会员,至闭店来,一直没有负责人出面说明。

会员张先生说,受影响的会员起码超过200个。彭小姐说,她怀疑健身房是故意一系列的手法,然后她在企查查发现,闭店前几天进行了法人更换,然后又再大搞店庆活动,让会员们续卡、低价卖买卡,随后就突然闭店。会员池先生说,有些人办了卡一次都还没到健身房消费,就被直接告知闭店了。

记者在健身房内见到,有几位会员正自行锻炼,但场内没有水电,器械也无人维护,现场有物业工作人员,其表示,健身房已经拖欠房租多月。

另一位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就说,他们也无法联系上健身房负责人,目前公司法务已经介入处理。

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位,健身房负责人朱先生的联系方式,记者拨打后发现是空号,随后记者又联系上如今健身房法定代表人何先生,但其并不肯多言。

而此前物业工作人员提到的,其他健身房对接会员的情况,记者从现场一位时力健身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他们并未收到健身工厂的任何费用,只是为了引流,可以针对其不同的持卡会员进行对接,但有的需要另外买卡。

针对该情况,律师表示,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一般不会对公司的债权债务造成影响,消费者依然是向健身房所对应的公司主张权利。

在这一类案件中,健身房一方有可能构成民事上的欺诈,但初步倾向认为较难构成刑事上的诈骗罪,消费者可以考虑将情况反映到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等进行投诉,又或者根据与健身房所签订的合同、消费记录等证据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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