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金巢汇休闲娱乐会馆(个人独资)被罚款4万元整

2024-09-02 08:00:02 投稿人 : admin 围观 :19 次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金巢汇休闲娱乐会馆(个人独资)被罚款4万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金巢汇休闲娱乐会馆(个人独资)因2024年3月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新村鸿荣兴实业公司三楼开办的金巢汇休闲会馆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并且投入使用,该娱乐场所经营面积2500平方米,当事人未能提供金巢汇休闲会馆的消防设计审查相关手续。被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3日,我局接到区住建局来函《关于惠阳新圩金巢汇休闲会馆未办理消防相关手续的告知函》(惠阳住建函〔2024〕209号)一事。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新村鸿荣兴实业公司三楼开办的金巢汇休闲会馆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并且投入使用,该娱乐场所经营面积2500平方米,当事人未能提供金巢汇休闲会馆的消防设计审查相关手续。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金巢汇休闲娱乐会馆(个人独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的规定,构成了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并且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B801.58.1项的从轻情节,我局于2024年8月23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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