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舍不得“爱车”,卖掉后竟又通过定位偷了回来,获刑!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
先将摩托车卖给他人,后又将车偷回,没有任何损失还白赚几千块钱,家住湖北阳新县的洪某以为耍了一回小聪明,没想到给自己惹上牢狱之灾。
8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前不久,洪某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我上班的时候车子还停得好好的,下班就发现车子不见了!2023年10月2日,阳新县公安局接到段先生报警称,自己上个月买来的一辆摩托车不翼而飞,怀疑被盗。
接警后,民警调阅监控发现,10月1日中午2时许,洪某及好友张某(另案处理)来到车辆停放位置,左顾右盼了一阵后,便推着其中一辆摩托车逃之夭夭。
很快,民警成功锁定了目标男子洪某的住址,将洪某、张某抓获,并在洪某家中找到了段先生被盗的车辆。
令人惊讶的是,洪某竟是该摩托车的原持有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2022年,痴迷机车的洪某花费2万余元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及头盔、车服等。2023年初,因急需资金,洪某将该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朋友柯某,柯某又转卖给他人。几经转手,最后他人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段某。在买卖过程中,该摩托车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去年10月1日,洪某通过手机里的摩托车定位软件,发现该摩托车停放在阳新县城某小区,便想着去把摩托车的车牌卸掉安装在自己的新摩托车上,遂邀约朋友张某前往该小区。找到摩托车后,洪某发现该摩托车没有上锁,又想到自己卖掉这辆摩托车的价格很吃亏,瞬间贪念大起,于是有了盗窃的心思。随即,洪某和张某将该摩托车推行至某停车场隐秘处藏匿。10月6日,洪某带着网购的车辆套锁,再次邀约张某前往藏车位置,在附近找到一家修车店换上新车锁后,将该摩托车骑回家。
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格认定为8500元。案发后,洪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盗的摩托车已归还段先生。
既要车又要钱,洪某贪心终把自己误。承办检察官介绍,经依法审查,阳新县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阳新县法院提起公诉。前不久,经当地法院审理,综合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对洪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中,洪某因一时贪念,心存侥幸、误入歧途,最终后悔莫及。承办检察官提醒,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购车人应严格把好审核关,记得检查是否装有定位设备等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要更换车辆锁具,以免发生类似的车辆被盗案件。
(来源:极目新闻)
看更多的相关作品,请收藏我们的网站:https://www.kklift.cn/(KK生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