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集团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付息,应偿付利息980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 年 10 月 23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专项乡村振兴)(简称:22 越秀集团 GN001(专项乡村振兴),代码:[132280105.IB])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专项乡村振兴)。
3.债券简称:22 越秀集团 GN001(专项乡村振兴)。
4.债券代码:132280105.IB 。
5.发行总额:4 亿元。
6.起息日: 2022 年 11 月 3 日。
7.发行期限:3 年。
8.债项余额:4 亿元。
9.最新评级:主体 AAA。
10.偿还类别:利息支付。
11.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45%。
12.利息支付日:2024 年 11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3.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 980 万元(最终金额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单为准) 。
14.宽限期约定(如有):无。
15.主承销商: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存续期管理机构: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受托管理人(如有):无。
18.信用增进安排(如有):无。
19.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瑞民、杨明川。联系方式:020-88836888 。
2.存续期管理机构: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思怡。联系方式:010-81012556 。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清算部。联系人:发行岗。联系方式:021-23198888 。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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