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持刀伤人事件通报的2名群众,其实是2名小学生(广州砍杀小学生)

2024-10-18 10:00:01 投稿人 : admin 围观 :30 次
广州持刀伤人事件通报的2名群众,其实是2名小学生(广州砍杀小学生)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这件事:9月30日晚上9点多,上海松江地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无差别伤害无辜者的事件。这起事件导致18人受伤,其中3名市民不幸丧生。

事件发生后,人们出于对上海警方的信任,一直在等待警方的详细通报。警方的通报最终详细说明了犯罪者的动机,竟是因为个人经济纠纷,跑到上海来泄愤。

仅仅过了8天,类似的悲剧又在广州天河华强路上演。10月8日下午2点多,一名60岁的男子持刀伤害了3名无辜的路人。

幸运的是,根据警方的通报,其中两名被划伤的群众已经出院,而另一名群众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然而,当人们了解到事件的更多细节时,不禁感到毛骨悚然。

因为只看这个通报的话,很多人其实是很模糊的,第一感觉也无非是压抑氛围下又一个卑劣者伤害路人的行为。

但是,了解内情的广州市民却都知道,这场伤害案要远远的比普通伤害案性质恶劣的多。

原来,这场伤害里面,群众之中起码有两名小学生。

更详尽的内容其实是,3名伤者中,有一名是五年级的女生,被捅伤;另一名是三年级的男生,被划伤;还有一名是照看小孩的阿姨,也是奔着小孩去的。

媒体《财新》是这样报道的:

事发地为天河区第一小学华穗校区所在路段,该校位于广州CBD珠江新城。据多名家长介绍……袭击发生在校门外几十几米处,有两名学生受伤,其中一名五年级的女生被捅伤,伤情较为严重,一名三年级的男生被划伤。另外,有一名照看小孩的阿姨受伤。

在这两起事件的报道中,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个细微但重要的差别。

在警方的《警情通报》中,受伤者被称为群众,……致三名群众受伤。

而在《财新》等媒体的报道中,受伤者则被称为小学生,……其中一名五年级的女生被捅伤,伤情较为严重,一名三年级的男生被划伤……。

当然,对于公众来说,使用群众这一称谓虽然并无不妥,但它却无法准确传达出事件对受害者及其家庭所带来的巨大伤痛和影响。相比之下,小学生这一称谓则更能引起公众的共鸣和关注,因为它直接指向了事件中最脆弱、最无辜的受害者群体。

所以,我们尤为要提一提广州警方的殚精竭虑、良苦用心,为了稳定压倒一切,阿sir们操碎了心,辛苦了。

其实,一些知道真相的人,大概率会陷入了一个投鼠忌器的尴尬闭环:如果把完整的真相进行传播,则会担心有人渣对此类事件进行效仿。但是,如果沉默无言,又愧对良心,愧对孩子。

对于这种伤害孩童的事件,我个人认为,不能简单地用一句群众受伤就模糊过去。因为民众需要知道的是,为何这样一个60岁的人要去持刀伤害学生。是因为个人经济纠纷?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上海的那场无差别伤害案起码的一点是大家看到了是他的个人经济纠纷所引起的。

而这个60岁的老人又是为何?

我个人的倾向是,任何的一起事件,只有找到了犯罪的因,尤其是在当下这种事件并非是个例,而是频频发生的情形下,任何的一场无差别犯罪都需要清晰的告知民众这背后发生了什么!

我们需要找到犯罪的根源,才能更好地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不能说无辜的人被伤害,下一个无辜的人还等在那里,迷迷糊糊的遭受这种潜在的危害。

大家都知道,上一起恶性伤害孩童案件发生在深圳,案发地在深圳日本人学校附近,而这次案发地在广州珠江新城天河区第一小学附近。

在上一次的深圳伤害事件中,我在回复一位说杀害日本小孩应该无罪的冷血人士时,我说,今天这个畜牲能伤害一个日本孩子,明天它们一样会伤害国内的孩子。

这不是国度的界限,而是人性的根本。

当一个人开始挥刀伸向幼童的时候,他的内里便已经超脱了作为人基本的底线。

试问,当一个连人的底线都没有了的怪物出现时,他的内里还会有着国度,道德,其他的任何一种情感纽带吗?

答案是没有的。

106年前,鲁迅在《狂人日记》里发出沉痛的呐喊:救救孩子!这表现的是对社会一切腐朽的不满与憎恶,体现的是忧愤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鲁迅的重要本意之一是用匕首和投枪,深揭狠批戕害孩子的封建礼教以及封建家族制度的弊害。

然而,今时今日戕害孩子的已经成了赤裸裸、血淋淋的钢刀!

我们需要继承鲁迅的精神继续发出呐喊:救救孩子!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谴责这种无差别的伤害,在任何时候都要对伤害孩童的恶性犯罪说一句不!

对于胡友平女士的牺牲,我是深感痛惜的。当然,我不是鼓励个体去牺牲。当这种没有人性底线的恶渐渐出现在这个社会,而一切的机制都选择了回避,即便对待真相都模凌两可的时候,那么普通人能做的只能是自己保护自己。

而对于恶的遏制,每一个普通人都有着遏制的责任,而对这种恶,就是要正视,在自己的本心之内,去正视它,让它畏惧。

当我们把目光转向国际舞台时,不难发现类似的暴力事件也在其他国家上演。例如,在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恐怖分子冲进以色列的土地,见到活着的人就开枪。一对以色列的母女在仓皇逃跑时被他毫不犹豫地射杀。

这种恐怖主义行为与大街上杀害无辜人、无差别伤害路人的败类有何区别?

在面对强者的时候,他们畏畏缩缩;在面对孩童妇孺时,却立马露出残暴本性。

如果有人支持中东的恐怖主义,其实间接地也是认同那些无差别伤害孩童的败类。因为恐怖主义和本土暴力事件在本质上都是对无辜者的伤害和对人权的践踏。

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会去支持任何形式的暴力和恐怖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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